财政部关于筑路机械报废年限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17日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 2024年9月5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2020年2月19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4年6月28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部署要求,持续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10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 2024年7月18日 6月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 以旧换新进行时:更多种类农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2024年9月14日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NY/T 35292019)、《机动植保机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4年9月30日 为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1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2017年1月24日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4年9月25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 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10月9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国家部委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精神,按照省政府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措施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

农办机〔202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6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2024年10月8日 为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关于发布〈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2024年9月11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 2024年5月22日 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机〔2020〕2 号)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动态调整广东省工作方案,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升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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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
2024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2024年6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各省自行测算确定的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需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五、确定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2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13:27:50 来源:本网自媒体用户中心 作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分享到: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 机〔2020〕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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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2024年9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精神,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0年2月19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4年7月8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涉农补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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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
2024年5月14日 粤农农规〔20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根据《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2024年9月30日 为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 2024 〕 4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2024年7月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0年4月22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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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方案
2024年10月10日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8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日期: 09:37 作者: 来源: 农业农村部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28日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办机〔2024〕4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效力状态:有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1年9月19日 农办机〔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 农办机〔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15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 2024年7月3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10月14日 各省可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动态调整广东省工作方案,推动农业机械 报废更新,提升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
2024年10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 2024年8月13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 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26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 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持续实施好 2024年10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 2024 〕 9 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 机〔2020〕2 2020年3月4日 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4年6月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4月17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9月24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日期: 09:40 作者: 来源: 农业农村部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 2024年6月25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7月2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0年3月3日 内容概述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制定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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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财政部发文: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来了
2024年8月1日 交通部、财政部发文: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来了,7月31日,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此次补贴范围明确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